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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商法规知识: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》

为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的安全与召回监管,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2月28日发布《关于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》。

《公告》要求,发现网上销售消费品存在缺陷的,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、进口缺陷消费品,通知其他经营者停止经营,并按《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》的要求立即实施召回,不得隐瞒缺陷;其他经营者接到生产者通知的,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存在缺陷的消费品,并协助生产者实施召回。对未能消除缺陷的消费品,不得再次销售。此外,《公告》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采取多种措施实施动态监测,对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公开的缺陷消费品信息,应建立有效的阻止缺陷消费品继续在网上销售的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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